當前,對于市場中的企業而言,其增值稅納稅人身份有兩種選擇:一種是選擇成為小規模納稅人,一種是選擇成為一般納稅人。我們都知道,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出于經營發展需要,可在滿足相應條件的前提下,申請進行一般納稅人認定。那么,反過來,申請一般納稅人認定后還可以再轉回小規模納稅人嗎?下面本文將帶大家對此進行具體了解!
首先,我們來了解下什么是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所謂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500萬元),并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而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另外,對于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如果其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稅務資料,也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即我們通常所說的小規模納稅人在符合條件下也可以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不過,對于一般納稅人轉回小規模納稅人的情形,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否則,納稅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所以,企業面臨納稅人身份選擇,一定要從自身經營情況及稅務狀況等角度出發,綜合考量,合理選擇納稅人身份。同時,對于小規模納稅人企業來講,也需慎重做出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的決定。否則,倘使完成一般納稅人認定后再想重新做回小規模納稅人,除政策另有規定外,幾乎不可能。
小規模納稅人所具有的好處
主要有:
1、稅率、征收率比較低,按照3%計征增值稅,疫情期間稅率僅為1%;
2、月不含稅收入低于10萬元或季度不含稅收入低于30萬元,免征增值稅及其附加稅;
3、如果小規模納稅人是季度申報,申報次數比一般納稅人少;
4、符合小型微利企業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少繳企業所得稅。
企業成為一般納稅人的好處
具體體現在:
1、可以滿足客戶的需求,對公司拓展業務,擴大銷售等方面有很大的作用;
2、可以享受免稅、抵稅、退稅等好處,降低企業稅負及稅收的風險;
3、可以完善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在利潤及競爭力等方面擁有一定的優勢;
4、可以提高企業的整體的形象。通常,一般納稅人是大多數企業的首選合作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