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企業經營期間,一些情形下仍然會涉及到驗資審計活動地開展,而不同情形下的驗資審計,所需提供材料也存在著具體的差別。下面本文來帶您對此進行具體了解,以為您開展驗資審計活動提供參考!
1、公司注冊驗資審計
所需提供材料為:
(1)被審驗單位的設立申請報告及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2)被審驗單位出資者簽署的與出資有關的協議、合同和企業章程;
(3)出資者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4)被審驗單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5)全體出資者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和委托文件、代表或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6)經企業登記機關核準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7)被審驗單位住所和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8)銀行出具的收款憑證、對賬單(或具有同等證明效力的文件)及銀行詢證函回函;
(9)擬設立企業關于依法建立會計賬簿等事項的書面聲明;
(10)被審驗單位確認的貨幣出資清單、實物出資清單、無形資產出資清單、與凈資產出資相關的資產和負債清單、注冊資本實收情況明細表;
(11)國家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2、注冊資本變更驗資審計
所需提供材料有:
(1)被審驗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的變更注冊資本的決議;
(3)全體出資者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和委托文件、代表或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4)政府有關部門對被審驗單位注冊資本變更等事宜的批準文件;
(5)經批準的注冊資本增加或減少前后的協議、合同、章程;
(6)注冊資本變更前的營業執照;
(7)以往的驗資報告及相關資料;
(8)注冊資本增加或減少前最近一期的會計報表;
(9)被審驗單位提供的有關以前各期出資已到位、出資者未抽回出資的書面聲明;
(10)以貨幣、實物、知識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等出資增加注冊資本的相關資料:
(11)與合并、分立有關的協議、方案、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
(12)與減資有關的公告、債務清償報告或債務擔保證明;
(13)與合并或分立有關的公告、債務清償報告或債務擔保證明;
(14)出資者以其債權轉增資本的有關協議;
(15)有關股權轉讓的協議、決議、批準文件,證明股權轉讓的律師意見書或公證書等法定文件及辦理股款交割的憑證。
(16)相關會計處理資料;
(17)被審驗單位確認的注冊資本變更情況明細表;
(18)國家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以上是對不同情形下驗資審計所需材料介紹。企業如若存在開展驗資審計訴求,但對所需材料不了解,便有必要對文中介紹內容進行具體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