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根據政策相關要求,公司領導干部在確定離任后,需按規定推進離任審計工作實施。那么,公司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程序是怎樣的?接下來,本文來帶您對此作具體了解!
一般來說,有關于公司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程序,其通常按照如下步驟來開展:
1、進行離任審計立項。通常由企業的內部審計部門根據董事會或者審計委員會的委托,按照內部審計準則及國家相關規定,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與綜合評價。有時可以委托第三方審計機構來執行。
2、確定并組成審計工作小組,發放審計通知書。在明確了離任人員崗位職責與離任審計期限之后,由被審計單位準備相關資料,審計小組根據離任人員提交的述職報告,擬定審計方案。
3、具體離任審計工作實施。對離任人員在職期間的各方面情況進行審查,采取的方法包括訪談、檢查、詢問等。
4、起草并出具離任審計報告。在審計小組實施審計程序后,在評定經營成果與財務核算真實合規、重大決策無誤后,征求被審計單位和離任人員的意見,出具正式離任審計報告。至此,公司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程序基本完成!
綜上,公司領導干部開展離任審計,通常按照上述程序來進行。因此,對于存在開展離任審計訴求的企業來說,如對此不夠了解,便有必要對文中介紹內容進行詳細把握!
附:公司領導干部離任審計主要審計內容
這些內容主要包括:
1、離任人員上任時的公司財務狀況;
2、離任人員任期內財務收支合規、合法、真實性(會計報表審計內容);
3、離任人員任期內凈資產的增減;
4、離任人員各項任期目標完成情況和分析;
5、離任人員任期內重大經營決策和法律訴訟(包括重大擔保)等情況;
6、離任人員任期內公司員工的各項收入變動趨勢;
7、離任人員任期內各項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執行情況,有無損失、浪費和資產流失情況;
8、離任人員對遺留問題的財務清理情況;
9、離任人員任期內關聯企業的經濟往來狀況及雙方往來的合規性;
10、離任人員任期內經濟責任履行情況;
11、離任審計所需審計的其他內容。